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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教授的热水器因质量问题4年换了3次 厂商的承诺未兑现
2005-03-17 13:41:5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孙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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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3月17日电 3·15前夕,一名年近60岁的大学教授向记者反映情况,4年前他买的一个德国品牌的热水器因内胆漏水,换了三次。而厂家承诺的不但没有兑现,最后一次换机,连原始凭证都给收走了。购买热水器得到售后承诺

  日前,哈尔滨理工大学高安邦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闹心事儿。

  2000年末,他分到一套住房,准备安一台热水器。11月14日他和儿子在哈尔滨正阳河家电批发大市场购买了一台德国比德斯“HCE—80L”组装电热水器。并得到一张“德国比德斯电热水器全国联包服务金卡”,卡上承诺:“整机保修一年;一年内胆漏水,免费更换新机器,赠送1000元人民币;五年内胆漏水,免费更换新机器。”

  高教授是教机械工程的,他对德国的电气产品十分推崇,并在他出版的专业书中多次介绍过德国产品。所以他对德国热水器的质量也十分信赖。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个产品在不到四年内的时间里出现了三次内胆漏水,换了三回机器。而且换第三台机器时费尽周折,弄得他身心疲惫。

  四年内三次漏水老教授多次讨说法

  2001年5月11日,高教授家的热水器使用不到半年,出现了内胆漏水。黑龙江省比德斯电器分公司售后服务中心免费给更换了一台新机器,但却不履行“全国联包服务金卡”上的承诺,拒绝赠送1000元人民币。换机后又发给他一张“德国比德斯电热水器全国联包服务金卡”,但这张金卡上,已不见了原来“全国联包服务金卡”中“一年内胆漏水,免费更换新机器、赠送人民币1000元”的字样。

  高教授曾多次同他们据理协商、相争,也向珠海市德威比德斯电器有限公司发出了投诉信。但一直没结果。

  2002年6月3日,更换后的第二台热水器又出现了内胆漏水,黑龙江省比德斯电器分公司售后服务中心又给免费更换了一台新机器。

  到2004年底热水器再次出现了内胆漏水。2005年春节过后,高教授不得不打电话给比德斯电器分公司售后服务中心再次联系协商免费更换新机器。服务人员一进门就说他们地区的水质有问题,后来又说,这台热水器超过了“三年”的保修期,不再负责保修。经过多次协商仍毫无结果。

  高教授打电话终于找到哈尔滨天元家用电器销售公司即黑龙江省比德斯电器分公司售后服务中心的经理张君义,又经过反复说明情况和强烈争辩,张经理才同意“免费拉回修理内胆”。2005年2月20日,他冒着严寒拖着病腿又坐车一个多小时,前去与张经理面谈,请求他能履行他们自己提出的销售承诺:“免费更换一台新机器”,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高教授不肯罢休,又三番五次打电话和发电子邮件,向比德斯热水器中国公司总部投诉,珠海公司于3月6日同意给换了一台新机器。但同时收走了他前三台热水器的销售和换机凭证及比德斯全国联包服务金卡。对于金卡承诺的“一年内胆漏水,赠送1000元人民币”的承诺,张经理说,这是商家促销时的承诺,与厂家无关。

  保修期就这么规定

  3月9日,记者来到设在哈尔滨天元家用电器销售公司的黑龙江省比德斯电器分公司售后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同经理张君义通了电话后,接受记者采访。

  这位工作人员称,他们是2001年10月才从另一家经销商那里接手比德斯产品售后服务。但对比德斯的经营行为都负责任的。只要高教授能拿出证据能证明公司承诺过“一年内胆漏水,赠送1000元人民币”书面的或者当时的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过都可以,他们会承担责任的。至于保修期,他们是按第一台购机时间计算,厂家就是这么规定的。

  记者提出要看看从高教授那里收回的原始凭据。这位工作人员称,找不到了,可能是寄回珠海总部了。当记者告辞,还没走出公司门口,听到一位工作人员小声骂道:“都给换新的了,还告个××呀。”

  3月10日,高教授将购买热水器时销售人员给他的“德国比德斯电热水器全国联包服务金卡”和第一次换机收据的复印件出示给记者,说道:“不给他们原始凭证,他们就是不给我换机器,幸好我保留了所有凭据的复印件。”记者看到复印件上,金卡第二条写着:“一年内胆漏水,免费更换新机器、赠送1000元人民币”,落款是:总经销哈尔滨市天元家用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第一次换机收据的时间为2001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