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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05-03-18 06:49:4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 东
东北网3月18日电 昨天,哈尔滨市哈城酱菜厂的15名职工拿着自己的档案高兴地来到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资格认定。他们被认定合格后,将成为哈市第一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大集体”职工。
据哈城酱菜厂的职工张玉珠介绍,1998年企业就停产了,下岗后,她没了生活保障想办一份养老保险,好让自己年老时生活有所保障。但根据当时政策,酱菜厂的职工不符合办理养老保险的要求。前几天,该厂的职工们听说劳动保障部门今年扩大养老保险范围,集体职工和自由人都可以参加养老保险了。昨天他们来到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审批大厅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这批职工按规定从1996年开始补缴养老金。
据了解,今年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扩大养老保险的参加者范围,从4月份开始,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也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只要是哈市城镇集体企业的职工,有原始人事档案且档案中有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招工手续,在2004年6月30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就可以享受集体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办法。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标准按照1996年7月至2004年6月以历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做为缴费基数。2004年7月后缴费标准以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做为缴费基数。
据哈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大集体”这部分职工,通过部门认定后,符合以上标准的,劳动部门将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这部分职工所补缴的养老保险费用为1万余元钱,比同期省一半多。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