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3月18日电 夜巡发现仨“游神”,特警大队8小时侦破案中案——被盗者曾要挟盗者“不给1万,我就报警”,目前,害人的、受害的5个人全被刑事拘留。
3月5日晚23时许,哈尔滨市公安局巡防支队特警大队四中队队长王振东带领民警王鹏、赵士伟等人巡逻至交通街附近时,迎面走来3个鬼鬼祟祟的男人,从其中一个叫姜善忠的身上搜出一把铁线钳子,3人不能自圆其说。
经进一步审查,3人是姜善忠,33岁,木兰县人;杜儒强,21岁,塔河县人;卢红军,34岁,伊春市人。姜善忠很快交代:2月5日晚,他伙同卢红军在南岗区果戈里大街、光芒街、中山路附近小区内偷了4辆自行车;去年10月12日,伙同别人在道里区朝鲜屯盗得女式电动踏板摩托车一辆。
然而特警大队大队长赵兴元认为,针对3人因生活贫困而实施犯罪的动机,以及急于争取宽大处理的心理,肯定还有没交代的事。侦查员随即开展政策攻心,杜儒强又供出另一起案件:2月10日,3人趁木介街一家小吃部老板回江苏过年未回之机,开锁入室盗取奥柯玛牌冰柜一台,煤气灶4个,电饭锅2个,影碟机1台,煤气罐2个,第二天,3人将赃物卖给南岗交通街附近的一家废品收购部,得赃款310元被3人均分。
杜儒强检举说,小吃部老板回来后,委托收煤气罐的一个朋友和亲属帮助寻找被盗的东西,恰巧,收煤气罐的朋友认识废品收购部的人,就带小吃部老板到废品收购部花310元钱把被3人卖掉的物品买了回来。2月23日,小吃部老板伙同亲友将出卖这些“旧物”的姜善忠、卢红军、杜儒强约至家中殴打,并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为由要挟:“你们必须给我1万元,如果拿不出钱,我就报警。”3人没那么多钱,被小吃部老板关在家中长达8小时。最后,3人的饭店老板出面替拿了6000元,他们才被放出来。
因小吃部老板涉嫌敲诈,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传唤,一个受害人反而又变成了嫌疑人,至此,由盗窃引发的敲诈勒索案中案全部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