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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盆砸后脑 毛巾塞进喉部 铁力市医院院长杀妻被执行死刑
2005-03-19 06:06:5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田爱民 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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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9日电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医院原院长赵晓峰酒后回家,因琐事与妻子李某争吵起来后,用一个瓷花盆将其砸昏,并把毛巾塞进其咽喉,致其死亡。今天,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赵晓峰被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受贿罪依法注射执行死刑。

  41岁的赵晓峰,15年前在某医科大学毕业后,被分到铁力市人民医院工作,与同学兼同事李某结婚,生有一子。由于妻子娘家经济条件好,只身一人到铁力市的赵晓峰在人前显得自卑,在妻子面前更觉矮了三分。在工作中,赵晓峰确是一个业务水平高,在同事和患者间具有好口碑的人。2001年4月,年仅37岁的他坐到了该院院长的位置上,并当选为该市人大代表。随着地位和环境的改变,赵晓峰的应酬多了起来,常常喝得烂醉回家,妻子因此经常与其大吵。时间长了,这对恩爱夫妻成了见面就吵的冤家。

  2003年11月11日晚上,赵晓峰酒后回家,质问妻子为何不接电话,李反驳说,打电话也是让她去陪酒,她也不愿看到赵对别的女人献殷勤。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并厮打起来。在厮打中,赵拿起一个瓷花盆砸向妻子的后脑,将其砸昏后,便起了杀人之念。他找来毛巾,用螺丝刀把毛巾塞进李的喉部,将其按在沙发上闷,再用螺丝刀刺其背部以验证是否死亡,最后把其手脚捆绑起来,用一块花盆碎片割李的颈动脉。在确定李某死亡后,赵晓峰伪造他杀现场后报案。

  对赵晓峰所犯罪行的指控,检察机关还侦查到,赵晓峰在任铁力市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在招聘医务人员和接收药品过程中共收受贿赂7.7万元人民币。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晓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后,赵晓峰不服,提出上诉。今年1月下旬,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原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