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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重新修改 终结殡葬垄断
2005-03-24 06:02:2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丛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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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4日电 23日,哈尔滨市已实行10余年的《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经市人大修改后正式颁布。新的《条例》规定,民政部门不再具有审批权,从原来的审批部门变成了服务管理部门,单位或个人从事丧葬用品生产、经营的,在领取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市、县(市)民政部门备案即可。

  在新修改的《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中,共有6处对原条例进行了删改。过去,条例中“经民政部门审批”字样已均被删去。第29条中“必须经市、县(市)民政部门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一句修改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市、县(市)民政部门备案”。丧葬用品市场进一步放宽了,但民政部门表示,对丧葬用品市场中封建迷信用品,民政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在为百姓提供方便的同时,作为服务和管理部门,要使殡葬用品市场更加规范。

  另外,有关“太平间”的内容也被撤出了新修改后的《哈尔滨殡葬管理条例》。据了解,2002年,哈市殡葬管理部门投资兴建的东华苑和西华苑,与现有的向阳山殡仪馆及哈平路殡仪馆形成配套服务,并对哈市内各医院的尸体进行集中、定点存放。自东华苑和西华苑建成使用以来,哈市大部分医院“太平间”相继被取消。

责任编辑: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