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5日电 大庆市一名女子持刀抢劫,尽管一分钱没有抢到,近日法院依法判处这名抢劫女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
据了解,1月4日下午,刘某步行至大庆市龙凤区一幢楼房附近,看见前方有一个单身女子,遂尾随单身女子来到该楼一楼平台处,用尖刀顶住该女子后腰,威逼单身女子将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
单身女子发现刘某也是一个弱小女子时,就奋力与其厮打。厮打过程中,单身女子的左手被刘咬伤,衣服也被刀子刺破三处。单身女子见状开始大声呼救。随后,闻讯赶来的群众将刘某制服,并报警。
该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刘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公民私有财物,已构成抢劫罪。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