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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收物业费成举报热点 哈市建委:进户时只准预收6个月
2005-04-01 07:25:3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胡玥 张磊 谭启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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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4月1日电 规定进户收取6个月的物业费,但入户时不交2年物业费就不能进户。许多市民反映,开发商存在进户时一次性强收物业费.

  张先生在道里区顾乡大街“新天地”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进户时物业告知,必须一次性交齐2年物业费才可以入户,且必须缴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却拿不出任何文件依据。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顾乡大街的“新天地”小区,黑龙江省宏大建筑开发公司一位现场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费他们—次性收取2年。当记者问按规定应收多少时,这位负责人表示不清楚。他告诉记者,装修抵押金的收取标准,他们是参考了其他小区后制定的,主要是为约束居民装修时对房屋的破坏。记者随后在香龙房屋综合开发公司开发的横道住宅小区了解到,该小区一次性收取了1年的物业费。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进户时只允许预收6个月物业费,至于装修抵押金,在关于进户收费的规定中没有这一项。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