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日电 记者从4月1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会议上获悉,哈市今年将拆迁危棚房80万平方米,为百姓落实货币化拆迁补偿金额10亿元。哈市今年的拆迁工作继续走人本化道路,百姓将拥有5项权利享受“阳光拆迁”。
据了解,今年的拆迁工作将最大限度保证群众利益:哈市将强化对拆迁中介机构和房屋拆除企业的管理,深化拆迁承办、评估和房屋拆除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拆迁项目委托招投标制度。对擅自拆迁、擅自强迁、野蛮拆除等违法行为,市拆迁办将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生擅自拆迁、擅自强迁、野蛮拆除、降低补偿标准、不认真处理群众投诉等行为的单位,市拆迁办将对其采取停业整顿、不批准新项目、依法吊销资格等措施。
据市拆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被拆迁人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和拒签权。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居民有权了解被迁房屋的评估价格,有权对评估价格与房屋市场价格进行对照;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拒签拆迁协议。5项权利的并用可使居民在被拆迁过程中享受公平和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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