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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重赛” 从十运会短道速滑女子500米决赛谈起
2005-04-04 14:19:3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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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4月4日电 题:该不该“重赛”--从十运会短道速滑女子500米决赛谈起

  赛场上什么事都会发生,真是一句名言。

  在十运会短道速滑女子500米决赛出现的重赛事件,恰恰应验了这个名言。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这场重赛呢?

  咱们不是常讲与国际接轨吗?不妨先从这个角度加以分析。

  此次十运会短道速滑女子500米决赛之所以出现重赛现象,导火索是有选手在滑行途中摔倒,这引起方方面面的议论。我们不禁要问国际大赛是如何处理此类事件的呢?

  在2002年盐湖城冬奥会上,短道速滑男子1500米决赛就曾出现4名选手先后摔倒的场面,结果让暂居第五名的,名不见经传的澳大利亚选手捡了一个冠军。

  论摔倒的人数,大大多于此次十运会短道速滑女子500米决赛;论结果,该赛会裁判并未召集选手重赛,尽管有人提议重赛,而裁判置之不理,维持原判。十运会裁判的执法与其形成鲜明对照。

  不可否认,裁判员根据现场情况有做出重赛判决的权利。具体步骤是,先鸣哨做出重赛手势,然后组织重赛,而我们的裁判恰恰忽略了这个细节。

  重赛的结果是,已获名次的选手已疲惫不堪,难以应付重赛,付天余在第二次滑行时,出发便摔倒,原因是体力不支。在第一次滑行中摔倒的选手亦如此。更严重的是招来议论,使矛盾更加矛盾。

  短道速滑是一个争夺激烈,事故频发的项目,选手在比赛中自己摔倒或被碰倒的事例屡见不鲜。世界杯系列赛也好,冬奥会也好,裁判员在裁定这类纠纷时都很冷静,慎之又慎,决不轻易开口子。像我国选手张艳梅曾在阿尔贝维尔冬奥会短道速滑女子项目决赛时被对手撞倒,而痛失金牌,尽管我国代表团向赛会提出申诉,却也未获得重赛机会。还有,我国两名选手在1998年冬奥会短道速滑女子项目决赛上,先后摔倒痛失金牌,裁判员也未判决重赛,我们只得认倒霉。如果我们的选手能获重赛机会,恐怕早已实现金牌“零”的突破了。

  我国是世界上开展短道速滑运动最早国家之一,经过几十年不懈努力,整体水平已与国际接轨,成为颇有竞争力的一支劲旅,四朵金花———杨扬、杨阳、王春露、孙丹及李佳军,还有王蒙、付天余等一批新秀都跻身世界优秀选手行列。同时,我们的裁判队伍水平也“水涨船高”,10多年来,我国多次承办世界杯系列赛的站赛,我们的裁判员接受了考验,受到了好评。

  当然,裁判员不是神仙,在比赛中出现漏判、错判和误判现象也在所难免,但这种失误应降到最低点。问题是在特殊情况下,裁判员有时驾驭不了比赛,在他们的背后还有裁判。在这种情况下,出现重赛现象也就在所难免了。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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