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7日电 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近日出台了《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从今年开始,市、区、县(市)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新进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坚持“凡进必考”。首批72个事业单位228个职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5名工作人员,报名于本月9日至11日在哈尔滨市中高级人才市场(地段街10号)进行。
据介绍,同国家公务员招考相比,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年龄有所放宽,考试中专业测试和岗位技能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重加大,考试招聘的周期缩短,更加注重发挥用人单位的作用和积极性。
特殊岗位人员可简化招考程序
据规定,市、区、县(市)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新进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都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凡进必考”,在编制限额和增人计划指标内,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定期、不定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市直及各委、办、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可在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指导、监督下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实施,也可随同全市统一安排进行。国家、省、市政策性安置的人员、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人员、特殊岗位需要作专门测试的人员,可简化招聘考试程序。
报考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在职人员和社会非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均可报考,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报考管理职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报考专业技术职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殊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除符合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用人单位限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包括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职称以及拟聘职位要求具备的能力素质等)。
按聘用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据规定,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为100分,也可根据用人单位和职位需要简化笔试内容。专业测试内容为报考专业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和专业测试后按总分多少依次排序,一般情况下按聘用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试用期半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面试成绩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于聘用。对于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适当增加专业成绩的比重。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考核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每年组织两次招考,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时组织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