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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老人走失昏迷在玉米地 养老院安全引起关注
2005-04-08 04:46:5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薛宏莉 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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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8日电 2004年10月,哈市56岁的李广凭老人被亲属送到养老院12天后,便从养老院走失。5天后,奄奄一息的他被人在玉米地内发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32亿,一对夫妇赡养四个老人已成为家庭赡养的主要模式,因此很多老人开始将养老的目光投向了养老院。可是老人入住养老院后的安全问题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养老院走失昏死玉米地

  据李广凭的哥哥李广林称,今年56岁的李广凭和妻子离婚后,一直和精神失常的儿子生活。2004年4月1日,李广凭因突发脑出血被送往医院治疗,治疗后一直需要家人照顾。2004年10月17日,李广凭的亲属将其送到养老院后,向养老院支付了两个月520元的费用,并和养老院签订了代管协议。可是他们没想到,10月28日,他们接到养老院的电话,称李广凭在养老院不见了。他们和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就开始一起在养老院附近寻找老人,直到11月1日,才在一片玉米地里找到了李广凭。当时,李广凭满身都是泥土,面色铁青,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他们将李广凭送到哈市第十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各执一词李广凭的亲属认为,李广凭患病后生活并不能自理,而且智力也变得低下,养老院在这样的情况下接收老人就应照顾好老人的安全,是养老院的大意和代管不善造成老人走失、死亡。他们在与养老院协商无果后,将养老院的经营者告上了法庭。今年3月4日,哈市道里区新发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在法庭上,养老院的经营者表示,李广凭老人从养老院走失后,养老院立即通知了老人亲属,并在附近查找老人的下落,而且拨打了110,还向附近的几个派出所报了案。他们认为,养老院并没有对老人管理不善,给老人提供的吃、住、洗衣服等正常服务养老院都已完成,老人是因为出去溜达走丢的,而且老人也并非像其家属所说的行为不能自理,养老院没有权利限制老人的出行,所以,他们没有责任。养老院安全成焦点

  据了解,在我省因养老院养老引发出的安全问题已经多次发生。2003年7月,兰西县69岁的查老汉在兰西县榆林镇敬老公寓,由于公寓缺少相关管理人员,老人生病瘫痪后不但屎尿满床、身上生蛆、脚趾烂掉,还遭到同屋老人殴打,最后死在养老院。2004年9月,哈市道外区的李女士因忙于生意无法照顾年迈的父亲,便将父亲送到了哈市道外区某老年公寓,但老年公寓以方便管理、保证老人安全为由,将老人的手脚用绳子绑在床头。当时兰西县榆林镇敬老公寓的院长表示,因为养老院只有5名工作人员,没有专门负责卫生保健和照顾老人饮食起居的人员,所以无法完善管理。而对于李女士患有脑梗塞、左边身体偏瘫的55岁的父亲右手被绳子绑在了床头的护栏上,看护人员则解释说,由于老人常常爬行,不便看护,在看护员不在场的情况下给老人绑上绳子。老人安全谁来承担

  据悉,按照我国《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养老院要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而且,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家属签定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可是,目前,由于人口老龄化后,便相继诞生了很多私人养老院,这些养老院条件、人力配置都不完善。很多老人在养老院出现安全问题后,养老院都表示对于有自理能力的老人他们主要是给老人提供吃、住、洗衣服。为此,很多市民开始质疑起养老院的职能。老人在养老院出现损伤、走失等问题后到底该由谁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