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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规定1998年前建的二手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005-04-08 09:34:1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刘述波 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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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4月8日电 昨天,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即日起,1988年前建的二手房和拍卖房将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在1988年以后的二手房和拍卖房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调整为30万元。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金处长介绍,根据新制定的《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关于二手房、拍卖房年限及贷款额度的规定》,2005年哈尔滨市二手房、拍卖房可贷款年限确定为1988年(含1988年)以后建成的住房。其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1988年—1995年建成的住房,不得高于交易及评估价值的50%;1996年—2000年建成的住房,不得高于交易及评估价值的60%;2001年—2005年建成的住房,不得高于交易及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另外,二手房和拍卖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新房相同,即贷款期限1—5年(含5年),年利率为3.96%;贷款期限5—20年(含20年),年利率为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