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5日电 14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进一步规范管理高校独立学院的招生工作。
据了解,教育部门要求,独立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或进行录取工作;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违规降低标准录取考生,不得以专科录取、按“专本连读”培养。严禁独立学院避开招考部门擅自违规录取考生,对未经招考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教育部门合理确定独立学院的年度招生计划,对办学条件较差、管理混乱、有违规招生行为的独立学院削减其年度招生计划。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