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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明伪造营业执照遥控哈尔滨官司 骗子冒名讨债接连胜诉
2005-04-19 13:32:43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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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9日电 几年前,外地一家企业与后来并入省证券公司的黑龙江综合证券交易营业部因二百万元债务产生纠纷,外地企业委托讨债公司将省证券公司告上法庭。没想到,被委托人在诉讼期间,因触犯法律被判刑,这场诉讼被搁置下来。

  一段时间后,罪犯刑满释放。见打官司有利可图,于是,他以企业的名义私刻公章又把这场债务官司捡了起来。不久,他竟然真的打赢了这场官司。

  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检察机关在调查一起渎职案的过程中揭穿了他的真实身份,骗子再次被判刑。

  触犯法律,告别人未成自己先入狱

  赵执忠(化名)原系上海市青浦县公安局大盈乡派出所所长。1989年,他因受贿罪、贪污罪、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1993年8月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被减刑1年6个月。此后,某部门为他办理了服刑外借,赵执忠得以出狱。

  赵执忠头脑灵活,有经济眼光,再加上他有公安机关工作过的经历,熟悉法律,社会上又有一定的关系,出狱后他开起了一家名为××维权咨询有限公司,其实质就是一家讨债公司。

  当时,三角债是困扰国企的顽疾。赵执忠这家公司开起来之后,就像其他为数不多的同类公司一样如鱼得水,公司很快就接了几单实惠的大买卖,挣了不少提成。

  有了钱,赵执忠扩大了公司的规模。他自称是准备下海经商的公安人员,高薪聘任了几名原在司法机关工作过的离退休人员,还印制了冠有“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总队”或“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一支队”的名片。

  1994年7月,赵执忠正坐在办公桌后面抽烟,原上海广播电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走进了他的办公室。向对方了解情况后,赵执忠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这竟然是一单220万元的大买卖。

  原来,1993年7月,这家电子公司欲向黑龙江省绥棱一家林业物资经营公司购买一批钢材,按绥棱公司要求,原上海广电公司将220万元的预付款汇入其公司的担保单位黑龙江省综合证券交易营业部。但最终绥棱公司没有供货,原上海广电公司即向营业部追讨该笔预付款,双方由此产生了债务纠纷。从法律上来讲,营业部此时应是债务人。上广电将这笔债务交给赵执忠的讨债公司,赵可从中得到约20%%的回扣。

  1994年八九月份,赵执忠代表原上广电将黑龙江省综合证券交易营业部诉上法庭。为了处理相关事宜方便,赵执忠提前来到了哈尔滨。此时的赵执忠身穿公安制服、佩戴一级警督标志,先后五次以这种身份讨债。

  实际上,赵执忠表面上咄咄逼人,暗中他也被人调查。虽然身穿警服,可赵的身份仍然是服刑犯人。一天,赵携带哈尔滨某夜总会的女招待朱某刚刚走出夜总会,一副冰冷的手铐就铐在了他的手腕上。

  1995年12月1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赵执忠有期徒刑一年,连同前罪尚未执行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1996年,原上海广播电子公司歇业,该公司与赵执忠的委托关系自然终止。上广电与黑龙江省综合证券交易营业部的债务官司就此搁置。

  用假执照打官司连连胜诉

  2000年的一天,省证券公司的某领导正埋头于成堆的文书当中伏案工作,一份开庭通知引起了他的注意。通知称,省证券欠款一事,上广电再度诉至法院。

  此前,经省人民银行批准,黑龙江省综合证券交易营业部已被并入省证券公司,公司合并,营业部的债务也被带入省证券公司。债务纠纷案第一次诉讼是在6年前,而且上广电1996年歇业,本案为什么会在时隔6年之后,上海广播电子公司已经不存在的情况下,又被重新提起呢?

  经查询,这次上广电的委托人是个名叫王国良(化名)的哈尔滨人,他按照法律程序聘请了两位律师,他们的手中有全套的上广电诉讼材料。看来,这一次上广电郑重其事要和省证券公司对簿公堂。省证券作好了应诉准备。

  但省证券公司的相关人员不知道,让他们重上法庭的其实并不是上广电,背后主使委托人提起诉讼、讨要上广电巨款的竟然还是上次的那个赵执忠。

  原来,1998年赵执忠刑满出狱,面对飞速发展的社会,颇感力不从心。网络、IT这些新兴行业对他来说如同隔山,无奈他又捡起了老本行———要账。出狱不久,赵执忠就听说上广电的那笔账还没清呢,于是,就通过熟人找到了哈尔滨的王国良。老赵称,他替上广电要回这笔钱的一半是他的酬劳。自己可以在收入中分出52%%给王国良。随后又是一通神吹,称他现在是某公司的经理,公司在许多地方都有产业,这些话把王国良弄得昏头转向。最后,王不但同意出面,而且同意双方合作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收账之前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王垫付。到案发时,王已经心甘情愿地垫付了十多万元。

  2000年,案子再次开庭。八九月份的一天,王国良应律师的要求给当时在昆明的赵执忠打电话,要求他传过来一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时,营业执照包括印章都随着上广电的歇业被当地工商局收回。赵执忠伪造了一份上广电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给王国良传了回去。王通过律师将该伪造的材料提供给了法院。法院竟然将这份伪造的材料作为证据采信。1999年至2001年之间,老赵在昆明“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遥控哈尔滨的官司。

  2001年8月,此案原告胜诉并进入执行阶段。2001年8月和2002年5月,法院共从省证券公司执行回近二十多万债款,根据赵执忠提供的划款证明,这笔钱一部分划到某美容中心的账面上,其他的用于还账,剩下的赵和王分掉。

  2002年9月,哈尔滨中级法院查封了黑龙江省证券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人股合计二百万元,准备拍卖。

  骗子再入狱,纠纷没终结

  就在赵执忠节节获胜的时候,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在查处由省政法委批办原省银行综合证券部某部门经理涉嫌挪用公款并渎职犯罪案过程中发现,上广电诉省证券一案原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系伪造。

  2003年2月28日,赵执忠被刑事拘留,4月4日被逮捕。

  后来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执忠刑满释放后,于1999年至2001年期间,自行委托王国良讨该笔款项,王继而委托律师向哈尔滨中院提起诉讼。其间,被告人多次向王提供证据材料,并伪造一份上海广播电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律师将该伪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给哈市中级法院,致使上广电胜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2003年12月19日,哈尔滨平房区法院判决赵执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赵执忠三度入狱,案件告一段落。但对省证券公司来说,这个由骗子提起的诉讼案件还远没有结束。按理来说,此案早已超出诉讼时效,债权人不能再通过法律的手段讨回债务。但他们至今还没有收到省高院的改判判决,从法律上来讲,省证券公司仍然是被执行的债务人。

  今年4月份,隆正公司再次接到了一个自称是上广电公司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他们要求追认这笔债务的债权。

  律师郝曙华认为,债务清偿本是企业责任,但他人冒用企业名义进行诉讼,并将诉讼成果据为己有,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就本案来说,”郝曙华表示,“骗子正是利用国有企业改制的机会,利用企业的死账通过诉讼的手段进行诈骗。”这种情况已经形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途径,应当引起全社会特别是司法部门的关注。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