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佳木斯4月20日电 “一免两补”政策助农民增收,农民种粮积极性高涨,随之农民抢种土地的涉农纠纷案件急剧上升。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广泛调研、查找症结、明确标准,对三农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取得较好效果。
土地成了香饽饽后,人口增减或迁出、土地分配占有不均、机动地发包、土地流转发包不规范等原因引发的土地矛盾纷纷暴露出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急农之所急,派出调查组,深入富锦、桦川、桦南、同江等几个农业大县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民事审判干部和法庭干警就土地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重点培训。为不误农时,处理农村土地矛盾和非法抢占耕地纠纷,他们在基层法院设立速裁庭,建立涉农案件快车道,对三农案件快立、快审、快执。
各基层法院都设立了处理土地纠纷的专门合议庭,深入田间地头、村委会和农民家里巡回审判,采取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调解、当庭宣判,极大方便了农民诉讼。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共批准缓免诉讼费20多万元,减轻农民的诉讼负担。对于个别农民无理闹事的,果断依法严肃处理。
2004年10月,佳木斯中院依法对煽动200多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哄抢土地、聚众参加械斗的犯有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于景森、袁文军、于敬友三人处以刑罚,对横行乡村的“村霸”、“乡霸”等恶势力、宗族势力及无理缠访闹事者以极大的打击,对于维护农村治安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桦南县法院在审理闫家镇荣安村村民委员会与姜贵秋等25人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严格依法审理,排除各种困难和干扰,深入实际调查取证,使这一起因村干部将机动地抵还欠款签订长期承包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得以公正解决。
2004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2326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及“三农”问题案件,比上年上升135%,平均审理天数为37天,调解结案率达39%,实现了零超审限、零错案、零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