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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燃气基础费将取消 草案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5-04-21 07:37:05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季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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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1日电 居民使用燃气一个月不足10立方米也必须交纳10元基础费,这一在哈尔滨市实行多年的燃气收费方法将被取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即将审议的《哈尔滨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中已取消了收取燃气基础费的规定。

  据了解,哈市现行的燃气收费办法是用户每月实际的用气量达不到最低计费量的(10立方米),应当交纳10元基础费。

  据有关部门介绍,当初做出收取燃气基础费的规定,主要是考虑那时燃气设施的现状,且当时外地一些城市也有此做法。2000年市政府将收取燃气基础费的规定写进《哈尔滨市管道燃气管理办法》,一直沿用至今。

  有关部门在去年调研时发现,哈市燃气产业正不断发展,已没有收取燃气基础费的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广大燃气用户的呼声,有关部门在起草《哈尔滨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时,取消了有关燃气基础费的规定。据介绍,如今后燃气企业在设施维护方面费用不足,可通过调整燃气费价格解决。

  对《条例(草案)》取消燃气基础费规定这一做法,相关人士认为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王元庆认为,基础费实际上是政府计划经济的产物,随着燃气产业的不断发展,这种经营成本应该由企业自行承担,不应通过基础费的形式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让消费者为其经营成本“埋单”,否则就违背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公平交易原则。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