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4月21日电 一填报志愿、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今年哈尔滨市民办公助学校录取办法有重大调整。那么,新的民办公助学校录取办法具体调整了哪些内容?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市招考部门和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请他们为广大考生和家长一一解答。
志愿设置由三批次变成五批次
以往中考,考生填报志愿为三个批次,民办公助高中不在填报志愿表之列。今年,参加中考的每名考生将要填报五个批次的志愿:
第一批次志愿:省重点高中统招,省重点高中择校(自费)。考生可任选一所填报省重点高中统招志愿,同时可任选一所填报省重点高中择校(自费)志愿。
第二批次志愿:省重点高中民办公助学校。考生可任选两所学校分别作为第一和第二志愿,填报在省重点高中民办公助学校志愿栏内。
第三批次志愿:市重点高中统招,市重点高中配额,市重点高中择校(自费)。
第四批次志愿:市重点高中民办公助学校。考生可任选两所学校分别作为第一和第二志愿,填报在市重点高中民办公助学校志愿栏内。
第五批次志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录取办法按招生计划120%投档
哈尔滨市民办公助高中以往在中考时都是自主招生,未被省、市重点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民办公助高中自主报名。今年,哈尔滨市将对公办、民办公助学校按各批次顺序,由市招考办统一录取。
据介绍,省重点高中民办公助学校的录取为第二批次,市重点高中民办公助学校的录取为第四批次。第二批次和第四批次录取时,由市招考办确定每批次最低统一控制线,每批次最低统一控制线按该批次民办公助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20%划定。
市招考办有关人士介绍,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录取时,由市招考办按各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民办公助学校各批次录取时,报考同一所学校的第二志愿的考生要比第一志愿考生高5分,方可被录取。
政策原由规范透明维护考生利益
据了解,1996年,哈师大附中创办了哈尔滨市第一所民办公助高中———振华中学,当年在全市第一个自主招生。后来,民办公助高中数量逐渐增加,目前全市民办公助高中数量已增至16所。有关人士分析,由于是依托名校办民校,近年来,民办公助高中得到越来越多家长和学生们的“追捧”,也由此引发了民办公助高中“热”。
由于民办公助高中实行自主招生政策,出现了各学校招生计划不公开、招生分数划定不一、校际间不公平竞争及家长“托关系”、“找门路”等问题。近年来,这些问题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
为进一步规范中考招生秩序,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部门在全国14个大中城市深入调研后,对哈尔滨市民办公助高中录取办法进行了重大改革。有关人士认为,新办法将更好地维护考生利益,进一步推行中考招生的“阳光工程”,实现中考的公开、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