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6日电 哈尔滨市某广告公司女经理,因腰疼到一中医诊所看病,不料该诊所大夫借按摩之机将其强奸。日前,该大夫因犯强奸罪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38岁的武梅(化名)是哈尔滨市某广告公司的老板。近些年来她一直苦心经营自己的公司,患上了严重的腰疼疾病。2004年7月10日上午,武梅腰疼病又犯了。在朋友丘某的引荐下,武梅与朋友丘某、柳某一起来到了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街上的哈尔滨振国中医内科疾病研究所,找该所医师程振国给其看病。由于已到中午吃饭时间,程振国邀请3人到其诊所旁边的饭店吃了顿饭。当日下午,武梅等3人又回到了程振国所在诊所。在丘某、柳某先后离开诊所后,程振国对武梅称她的腰疼可以通过做按摩缓解。于是,经武梅同意后,程振国把武带到了该诊所2楼室内的一张双人床上。程利用给武按摩腰部之机,强行按住其肩部及腿部,将武梅强奸。
事发3天后,武梅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于当日到哈尔滨市公安医院验伤,经诊断,武梅为右大腿软组织挫伤、左肩部软组织挫伤。同年7月15日,公安机关将程振国抓捕归案。
此案经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程振国与武梅在案发当天属医患关系,而武梅的验伤报告证明了其右大腿和左肩部均有软组织挫伤,说明程振国与其发生性行为时使用了暴力。案发后,武梅又控告程振国强奸,可证实程振国是强行与武梅发生性行为,构成了强奸罪。因此,判处程振国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一审判决后,程振国不服,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