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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八法”“怠慢”案件 700余对“冤家”握手言和
2005-04-27 14:04:2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吴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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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4月27日电 日前,家住香坊区幸福镇的刘某夫妇因家庭琐事,到香坊法院幸福法庭闹离婚,本来并不很忙的副庭长杜扬却推说这两天没时间。二人没离成,又惹了一肚子气。然而回家后经过几天的反思,夫妻俩相互“检讨”后和好如初。等他们再次来到法庭,感谢杜扬的“怠慢”时,方知杜法官是用了该院独创“调解八法”中的一招———“矛盾冷却法”为其调解,小两口连称“管用、管用”。

  审判是法官的天职。可在实际工作中,香坊法院法官发现,很多民事官司并非只有通过审判程序分出输赢才是最好的结局,一些纠纷,只要耐心细致地调解,都能化干戈为玉帛,既提高了司法效率,又尽量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费用。为此,审判人员总结出“调解八法”,并用于办案过程。

  今年4月初,香坊区菜艺街一5楼居民家跑水,淹了4楼邻居,双方协商未果,4楼的一纸诉状将5楼的告上法庭,并提出5000余元的经济赔偿要求。审判员运用“成本示明法”,为当事人分析指明,诉讼主张要有依据,物品损失程度要经专业部门鉴定和评估,这两项费用合计约六七千元,即使官司打赢了也要造成经济损失。后经调解,5楼居民作出适当赔偿,4楼居民撤诉,双方均表示满意。

  据了解,“调解八法”还包括:“法制宣传法”,这对那些法律知识匮乏的人尤其有效;“趁热打铁法”,在调解中抓住某一关键环节攻坚致胜;“案例列举法”,列举与本案相同的判例,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此外还有“耐心疏导法”、“社会介入法”和“方案优选法”。

  据了解,该院已实施“调解八法”调节案件700余起,将矛盾化解在立案之前,收到良好的效果。日前,省法院经调研,拟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调解八法”。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