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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长假购物要理智 商家促销招数内幕大揭底
2005-04-27 15:31:35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郭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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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4月27日电 “五一”长假就要来临,哈尔滨市各大商场名目繁多的打折、有礼相送,让许多消费者看花了眼。随着节日临近,各大商场中新品上架、旧货打折,外加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让市民忍不住掏腰包。然而,要提醒市民的是在长假中购物要理智,要认清各种优惠是“馅饼”还是陷阱。

  面对花样繁多的促销诱惑,消费者是否买账?记者随机采访了哈市一些消费者。在被采访的10个人中,有5人认为,长假期间购物休闲是放松身心的好办法,而且长假期间又有很多优惠,集中购物应该是很划算的。有2人认为,一些商场在节日期间赠送的优惠券,在使用时限定范围,让人觉得优惠券好像是鸡肋。另外3人认为,长假期间不想加入购物大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五一”长假来临,哈市各大商场都是送优惠券、折让、开奖、赠送礼品,这些诱人的广告似乎是天上掉馅饼,但优惠券使用范围的限制、不能化零为整,不找零等种种限制让消费者意识到,优惠券并不是免费的午餐,要想真从这些促销手段中得到实惠并不容易。市民在节日购物时,要小心常见的四种促销术。

  促销术之一:返券诱你上钩

  所谓的“返券”,就是商家放长线钓大鱼。“买100送30”等促销活动,对大多数消费者来讲已经见多不怪。消费者拿到了返券,也就等于掉进了商家设置的连环消费的“陷阱”。当消费者购物后拿到一大把购物券后,却发现一些柜台上到处写着“本柜台恕不参加返券活动”之类的话。其实,商家就是让这种活动不断刺激消费者的欲望,使其走进商场设置的循环购物圈套。

  促销术之二:劣质品当奖品

  有些商家在有奖促销活动中,用残次品、劣质品、将要过保质期的产品当奖品,赠送给顾客,同时声明奖品是无偿赠送的,出现质量问题概不负责。有的小商场甚至干脆把过期食品或假冒产品、三无产品混在奖品中变相销售。而消费者在使用这些奖品时,常常因质量问题造成烦恼甚至遭受人身伤害。

  促销术之三:

  商家拥有最终解释权

  所谓的最终解释权其实是商家最后的法宝。无论是商场打折、降价、返券,还是饭店推出的优惠券,一般都附有本店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的字样。哈市某商场销售部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很多饭店餐馆在促销广告中说“节日期间一律5折”,其实并不是这样,当消费者结账时却发现并未按5折计算。服务员解释说,海鲜、酒水不参加活动,并指着广告下面一行小字,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

  促销术之四:商家的免费“陷阱”

  商家打出的所谓的“免费”,其实就是商家请客,顾客掏钱。近两年,为了促销一些商家搞出免费品尝、免费试用、免费拍照等,这是精明的商家又一促销术。其实,消费者一旦进入了商家设定好的免费程序,常常会难以自拔,这个程序的终端大多仍是有价消费。比如免费照相,消费者往往被告知照片的底片不能拿走,版权属于经营者,要拿底片,还得拿钱来。

  温馨提示:切忌冲动购物

  采访中,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商家不正当的促销方式涉及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害,商家的经营策略没有透明度,使消费者知情权受损,这样就容易发生纠纷,打起官司就很麻烦,很难说谁赢谁输。律师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消费前,应先要问清楚促销的全部内容,而且在了解了商家的促销手段之后再选择是否参与这次促销活动。个别商家热衷于在节日期间打出清仓、特价、赠券、有奖销售等招牌,却隐瞒对消费者不利的商品或活动内容。

  长假期间,市民在消费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原则:慎重选择消费场所,到证件齐全且信誉良好的商场进行消费;详细咨询促销活动细则后,再选择消费;仔细查验商品的合格证明、生产厂家、厂址以及生产日期等标识;保留消费凭据,发票上应有消费项目、价格、数量等内容;了解纠纷解决渠道,一旦合法权益受损,及时向工商机关和相关部门申诉。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