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5月8日电 日前,修筑黑龙江省重点工程的哈西公路建设指挥部向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法院强制拆迁位于松北区的一户居民的猪圈。
这个猪圈位于他们正修建的呼兰至兰西公路旁边,是松北区乐业镇达户屯尚某家的地,说是猪圈,其实是不到半米高的土坯围起来的一个小土棚。
哈西公路建设指挥部去年承建了哈尔滨呼兰至兰西的公路建设工程。按照建设计划,该公路在去年的施工期内就能完工。可是由于这个猪圈,导致该路段一直无法施工,整个公路到此被“拦断”。
交涉半年有余,公路无法竣工
据指挥部的刘总指挥向记者介绍,早在去年的7月,指挥部就与这家姓尚的居民开始了接触,商谈拆迁补偿费用。按照有关赔偿标准,应支付给该居民7000余元。该居民提出赔偿应根据商服标准,指挥部没有认可,因为这块地没有达到法定商业用房的标准。刘总指挥介绍说,商服标准是有硬性条件的,得有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等,可这家居民什么也拿不出来。这样第一次协商未果。
在去年施工期即将结束时,指挥部和当地镇政府领导又找到该居民进行了第二次协商。这次居民提出了新的要求:补偿他的数百棵树苗。原来,尚某在指挥部划定的建设区域内栽种了数百棵杨树树苗。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认定,尚某在被规划土地上栽种树苗是违法的,应该立即清除。但尚某执意要求补偿树苗的费用,他把补偿费涨到了7万元。为了能使这个重点工程顺利进行,乐业镇党委赵书记向尚某承诺,如果他能按照标准要求赔偿,镇里将部分鱼塘以极其优惠的价格承包给他作为补偿。刘总指挥也代表指挥部向他承诺,如果能顺利拆迁,指挥部将按照利民开发区的标准来进行赔偿(乐业镇距离利民开发区有20多公里远),而且也承认他所提出的商服住宅和宅基地的要求,就连那些违法栽种的树苗,也按每棵4.5元的价格补偿给他。面对这样的条件,尚还是没有答应。随后,松北区执法局也找到了尚某,向他解释了有关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拆迁政策,可他还是不答应。
就这样,本来应该在2004年年内结束的呼兰至兰西的公路建设工程不得不停了下来。工程指挥部的刘总指挥一筹莫展,为了公路建设、为了能保证农民的利益,指挥部方面已经做出了巨大的让步,但他们不能无原则无止境地对不合理要求进行妥协,因为他们掌管的钱都是国家划拨的工程款,不能随便用。今年的施工期已经开始,为了使工程不再被进一步延误,刘总指挥咬牙将补偿金提高到了4万元。对方不但不买账,反而将补偿金要求提高到了15万元。这个漫天要价没有了协商的可能性,就连一直做调解工作的镇政府也为了难。本来他们在指挥部和尚某之间极力调解,为了使他们能达成协议、公路工程建设能够顺利进行,镇政府甚至拿出镇里的利益加以交换。但尚某一开出15元万这个“天价”,使镇政府的努力全部白费,协商也就被无限期地搁置起来。
该居民的漫天要价、拒不拆迁给整个公路修建进程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但建设指挥部毕竟不是行政机关,无权强制执行。在指挥部法律顾问的建议下,指挥部向松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依靠法律的强制力保证重点工程建设
难道对于这样的“狮子大张口”就没有办法了吗?为此,记者采访了松北区执法局的战副局长。一年来,战副局长曾多次找到过尚某协商,希望尚某与指挥部之间能够达成协议,使公路建设顺利进行。
战副局长介绍,指挥部的征地行为是完全合法的,他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的批件,完全有权力为公路建设征用所有被审批的土地。对于指挥部开出的条件,战副局长认为是完全合理的,其中某些已经超出了当地的补偿标准。对于尚某的要求,战副局长认为是无理要求,完全没有法律依据,而且尚某的行为已经严重阻挠了重点工程的建设。战副局长认为,通过协商的办法无法解决问题,就只有依靠法律的强制力来解决。因为指挥部不是行政主管机关,没有执法权,只能依靠人民法院。指挥部可以以阻挠重点工程建设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行拆除尚某家防碍公路建设的部分。具体实施办法是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之后,再向人民法院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作为日后一旦给农户造成损失的赔偿保证。如果强制执行得合理、合法,而且按照权威部门评估给农户造成的损失在合理的补偿范围之内的话,法院退回保证金;反之就将保证金作为给农户的补偿而付给尚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