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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甩客罚5千站台贴广告罚3千 公交新规引多方关注
2005-05-09 05:56:1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那跃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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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9日电 我国第一部关于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的综合性法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这个管理办法规定,公交车营运单位或者普通乘客出现违规行为,将分别面对最高5000元和3000元的罚款,罚款额度最高的项目是过去的15倍。

  据有关管理人士说,新《办法》对公交车运行中的一些问题有了明确说法,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和禁烟标志成为硬性规定,违规行为的罚款额度比以前执行的地方法规提高近10倍。对随意破坏公交设施的人将重罚,以往对经常发生的偷窃破坏站牌、污损站牌、破坏车内座椅和车窗卡锁等行为,基本是进行批评教育,最多按《治安管理条例》处200元以下罚款,新《办法》对这些行为规定最高可处3000元罚款。《办法》还否定了以往抛锚退票的做法,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后续同线路同方向车辆或者调派车辆,后续车辆驾驶员、乘务员不得拒载。”

  哈尔滨市汽车总公司营运部人士说,《办法》的一些条款不够详细,实行起来可能会遇到困难。如我市主要街路存在一个站台多辆公交车的现象,如果几辆车同时如站就难实现《办法》中对公交车靠站的要求;地下管线抢修、街路塌方等突发性事故,会导致公交车改变行车线路,提前公告的可行性不大。问题最大的是新《办法》对客运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事故的赔偿范围和额度过于笼统,实行中容易出现争议。

  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说,《办法》要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建立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的信用档案,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投诉,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核实,20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我市将根据要求以公交规范化服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础建立公交经营者诚信档案,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公交投诉举报已经被纳入12319投诉范围,遇到公交问题可以直接拨打。

  一些市民对新《办法》提出自己的看法。退休工程师陈先生说,由于对老年证的优惠政策没有统一说法,很多老年人持证乘车时遇到麻烦。

  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35条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线路客运服务标志的;

  (二)未在客运车辆内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和禁烟标志的;

  (三)客运线路或者站点临时变更,未按照规定提前告知公众的;

  (四)客运车辆在营运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未按照规定安排乘客换乘或者后续车辆驾驶员、乘务员拒载的;

  (五)客运车辆到站不停或者在规定站点范围外停车上下客的;

  (六)客运车辆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的。

  第3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损坏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的;

  (二)擅自关闭、拆除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或者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移做他用的;

  (三)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停放非公共汽电车客运车辆、设置摊点、堆放物品的;

  (四)在电车架线杆、馈线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悬挂物品,或者搭设管线、电(光)缆的;

  (五)覆盖、涂改、污损、毁坏或者迁移、拆除站牌的。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