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5月10日电 当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讨要说法理所当然。但记者在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一些人因法律意识淡漠、维权“过火”导致引火烧身的事不乏其例。法律界人士提醒,维权要在适度的范围内进行,更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勒索情敌涉嫌敲诈
张成在郊区做树苗生意,1991年他和比自己小5岁的李梅结婚,为让妻子过上好日子,张成整日早出晚归,对妻子关心很少。去年8月一天,李梅偶然遇到同学杨滨,她谎称自己离婚,独自带着孩子生活,此后,二人频繁接触。今年1月27日,趁丈夫外出,李梅约杨滨到家中,不想被回家取电话本的张成捉奸在床。为解心头之恨,张成向“情敌”索要4万元钱。近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张成被道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惩罚盗贼手段非法
芦伟东和姜小亮在盗窃自行车时被巡警抓个正着,并交代出另一起案件。2月初,芦伟东与他人合伙入室盗窃,偷盗了煤气罐、煤气灶、VCD和澳柯玛冰柜,卖给收废品的,获赃款380元。失主周军发现家中被盗后,找到了被卖掉的冰柜,并追查出了芦伟东及其同伙,周军威胁每人交2000元钱,否则就报警,截至芦伟东被抓时,3人共向周军支付了4900元。姜小亮、芦伟东被刑事拘留,周军也因敲诈勒索被拘留。
武力讨债公安追查
几年前,李宇因个人原因拖欠原单位领导孔某4万余元。前不久,李宇接到侄子打来的电话,说孔某正在李家等候。李宇刚进楼道就被6个人拽进面包车内拳打脚踢。车行约半个多小时,李宇被蒙面领进一住所。孔某几次与他“谈话”,逼他签下了5.5万元的欠条,并声称如果在约定时间见不到指定账户上的存款,将对其家人不利。李宇失踪后,其家人向派出所报案,公安部门对这起非法拘禁案展开调查。(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启凡律师点评:
国家保障权利人依法维权,但维权也需通过正当途径。首先,权利人应依法维权,维权时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其次,维权时要适度,超越法律范围的维权,如涉及个人隐私等不受法律保护;再者,维权要注意方式方法,滥用权利很可能使权利人由维权变成违法、犯罪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