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问:我去年11月被某企业招去当装卸搬运工。装车时,被车上掉下的重物砸伤脚住院。我与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还能算工伤吗?
律师答: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依据上述规定,你与用人单位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向招工单位提供了有偿劳动,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你是在工作中受的伤,应认定为工伤。建议你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得到你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如协商不成,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文中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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