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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临床输血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2005-05-11 08:02:2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衣晓峰 黄春英
东北网哈尔滨5月11日电 为保障血液安全,预防和控制经血液传播的疾病,日前,黑龙江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血液管理,实行临床输血工作人员资格制度,二级以上医院须具备为临床提供24小时供血的服务能力。如因输血造成疾病传播,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据了解,今年,黑龙江省卫生厅将对全省医疗机构输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通过考核后持证上岗。并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各类医疗机构非法采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实行血液管理、血站供血和临床用血责任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要建立独立的输血科,做到合理储血,计划用血,能24小时为临床供血;各县(市)都要设立储血库,保证应急送血;偏远地区应建立应急无偿献血队伍或医务人员流动血库。
在患者输血前,医院必须履行告知义务,要将输血治疗的必要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告诉患者或其家属。手术患者和输血患者在手术前和输血前必须做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等相关检测。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