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5月12日电 日前,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据此,除大庆市作为国家级试点城市外,全省其余的12个市(地)、61个县,都要在本行政区域内选择一批基础较好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据介绍,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各市(地)、县要选择试点行业和企业,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知识培训,开展食品安全诚信承诺倡议活动。在试点工作实施阶段,还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试点企业内部食品安全保证体系,构建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体系,建立试点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培育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和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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