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3日电(贾晋璇 胡天鹰 记者雷蕾) 刚刚学成归国的哈工大女博士张军,从机场返家时,尚未进门就被人在自家门前杀害。今天,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礼堂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史宏伟、李荫虹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史宏伟、李荫虹均为外地来哈打工人员,因同在哈尔滨市上海滩洗浴休闲俱乐部当服务员而相识,后同居。2005年3月初,二人因经济紧张产生抢劫之念,经预谋后,准备了卡簧刀、电击器等作案工具,还商量如在抢劫中遇到被害人反抗,就用刀子捅。
2005年3月6日20时40分许,史宏伟、李荫虹窜至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八道街附近伺机作案。这时刚刚从澳大利亚留学归来,尚未进家门的哈工大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副教授、博士张军,从其夫驾驶的自家车上下来。其夫去停车,她独自一人拿着行李往家走。二人见张军的行李挺多,感到有机可乘,便尾随其后,至张军家二楼缓台处时,史宏伟首先冲上前去,持卡簧刀威逼张军并抢夺其财物,李荫虹跟进持电击器电击张军。张呼救、反抗,李荫虹遂用手捂住张军的嘴并按住其胳膊,史宏伟持卡簧刀照张军颈、腹及上肢等部位连刺数刀,抢得人民币3600元及价值人民币1200元的皮包二个、诺基亚8310手机一部,后逃离现场。
张军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史宏伟、李荫虹将赃款挥霍完后,便各自分头隐藏起来。公安人员在对此案侦查期间发现张军的手机被使用,使用技术手段确定了嫌疑人所在方位,于2005年3月14日下午16时30分,在哈尔滨至双鸭山的长途客车上将史宏伟抓获。随后又在西集镇通往哈尔滨的长途客车上将李荫虹抓获。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史宏伟、李荫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暴力劫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二人抢劫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从重惩罚。判决史宏伟、李荫虹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