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8日电 昨天,南岗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税收属地化财政体制开始实施,居民庭院建设、社区发展、社区建设维护等工作将全部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承担,资金投入主体也由过去的区级财政转移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据了解,在原财政体制中,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的财政收入仅占全区财政收入的24%,新的税收属地化财政体制实施后,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收入将占区财政收入的80%以上。通过责权利的挂钩,该措施能够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办事处发挥自身优势,提高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同时,新的财政体制原来是由税务部门一家征税,现在改变为由税务所、办事处、社区、派出所、工商所一起协助征收,从而更好地发挥了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地域职能优势,增强了服务地域企业经济发展的意识,达到增加财政实力的目的。截至目前,该区已将8428户国税企业、12648户地税企业、19737户个体工商户按照地域划分到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并测算出税收收入基数。
另外,南岗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从新的税收财政体制中获得的资金进行了严格规定,明确了收支范围、税收分成办法及分成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过去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民庭院建设资金由区级财政说了算的局面。
责任编辑:刘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