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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外区司法局加大安置力度 刑释解教人员90%就业
2005-05-19 05:47:4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段善甲 卢 罡 胡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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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9日电 重新回到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经过教育改造,绝大多数有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但他们刚刚回到社会之时,往往思想情绪不大稳定,在生活、工作等方面会遇到预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如果缺乏必要的监督教育,得不到妥善安置,一些人仍有可能重新违法犯罪。哈尔滨市道外区司法局针对区域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加大安置力度,在公安、民政、房管、社区等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为刑释解教人员“跑工作”、“跑”户口、“跑”房子,被刑释解教人员亲切地称为“家里人”。

  2004年以来,道外区司法局共接收336名刑释解教人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这个区司法局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达90%(其中,农村安置率95%,城镇安置率85%),帮教率和衔接率均达100%。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新格局,逐步实现了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其经验于2004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广。

  刑释解教人员张某、崔某重返社会不久,他们的妻子就先后下岗,张某的家庭还因女儿上大学欠外债一万多元,由于这两个家庭没有经济来源,生活非常困难。道外区司法局“刑解办”的同志了解情况后,主动和南勋社区帮教小组联系,经过努力,安排了张某夫妇和崔某夫妇在社区当门卫、保洁员。两个家庭有了固定收入,解除了后顾之忧。张某还利用空闲时间为一家空车配货站干零活。每月额外收入500余元,女儿上大学的学费不用愁了。

  刑满释放人员姜某因在服刑期间原住房被动迁,重返社会后只能租房生活。道外区司法局“刑解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姜某申办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并为其落户口。深受感动的姜某主动申请当社区巡逻员,先后抓了3个偷车贼。

  刑满释放人员倪某,入狱前父母离异现已又各自成家,重返社会的倪某居无定所。道外区司法局“刑解办”主动与物业和开发商协调,通过努力倪某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有了一个“新家”。

  朱某于2001年7月19日刑满释放,经“刑解办”安置,到哈市房山制铜厂工作,期间他患脑梗塞病半身不遂,道外区司法局领导考虑朱某是孤身一人,为朱某申请办理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还通过民政部门为朱某申请办理了社会养老事宜,2004年4月28日朱某被送到团结镇养老院。前不久,又将朱某转到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的杨科长说:“朱某现在的起居生活均能自理,每天还扶着墙锻炼身体。”

  今年4月1日,道外区司法局徐庆国、段善甲、孟宪忠等,到哈市社会福利院看望了朱某,为他送去了衣物水果等生活用品。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