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9日电 17日一早,82岁的蔡淑珍老大娘拿着一面锦旗来到香坊法院执行局,感谢该局两名法官4年来义务照顾她。
2001年,蔡大娘因3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自己又无生活来源,将3个儿子告到香坊法院。经法院判决,3个儿子应每月分别给付老人100元抚养费。但是,除二儿子自动履行了给付义务外,另外两个儿子一直没有履行义务,老人又来到法院执行局,依据生效的判决书申请执行给付赡养费。接到案件后,执行人李稳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老人的大儿子和三儿子均无职业,其配偶也均无工作,其本人家庭尚靠在社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根本无力支付每月100元钱的赡养费。李稳将调查的情况向执行庭庭长陈力汇报后,两人一核计,老人已是80多岁的人了,生活无依靠,干脆儿子不养咱们养。
从2001年5月起,陈力和李稳两人每月开工资后分别拿出100元钱交给老人,为了让老人收下他们给的费用,每次在送钱时,两人都说钱是蔡大娘的儿子给她的。两人还经常到老人的家中进行探望,嘘寒问暖,解决实际困难,像对待自己的亲妈一样。2004年初,老人租住的房屋到期了,居住又没了着落,生活再次陷入了困境。两位法官又奔走于香坊区内的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处,为老人联系安身之所。终于将老人安置在成高子养老院,老人每月所需费用也都由他们两人支付,老人终于能够安度晚年了。从2001年至今,两人已偷偷为蔡淑珍付出了1万多元的生活费。
今年4月末,蔡大娘终于从别人口中知道了内情,当陈力、李稳再次来到养老院时,蔡大娘感动得拉着两人的手不放,连声说,你们两个比我亲儿子对我还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