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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将水污染防治纳入政府决策考核
2005-05-23 13:21:13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于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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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3日电 水环境保护问题一直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日前,黑龙江省人大龙江环保世纪行提出,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综合决策考核体系,并要抓出实效。

  据省环保局介绍,黑龙江省主要河流普遍存在较严重的有机污染,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氨氮普遍超标。构成水环境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即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和地表径流形成的面源。

  近年来,省政府一直把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确保人民喝上干净水。2001至2004年,全省共制止和纠正影响水源地保护的违法行为300多例。

  近几年来,黑龙江省还建设了一些城市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建成哈尔滨市16.25万吨/日、大庆市东城区5万吨/日、牡丹江市10万吨/日、齐齐哈尔市10万吨/日等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为48.15万吨/日。

  目前,黑龙江省还组织编制了《松花江流域(黑龙江省境内)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现已上报国家待批。“1231”工程是我省“十五”期间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采取的综合性环境保护工作,它的具体内容是对“一江”松花江)、“二湖”(镜泊湖、兴凯湖)、“三区”(大兴安岭、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地区)和“一市”(哈尔滨市)进行重点污染保护和治理。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