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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规定低保户拆迁最低补偿5.5万元
2005-05-27 06:38:50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妍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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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5月27日电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拆迁过程中,哈尔滨市将对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给予照顾,低保户最低补偿金可获得5.5万元。

  据介绍,拆迁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其拆迁货币补偿款低于5.5万元的,给予5.5万元货币补偿。对拆迁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中的残疾人,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标明残疾标准程度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语言、肢体残疾的和标明视力、智力、精神残疾的,其拆迁货币补偿款低于5.5万元的,给予5.5万元货币补偿,并再给予每人补助1万元。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