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4日电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今天,检查组听取了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等部门有关《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根荣主持汇报会,并对搞好执法检查提出要求。
1996年通过并于2001年修正的《律师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这次检查是《律师法》实施后我省进行的第一次检查。检查的对象是省政府有关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情况;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包括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权利的情况;律师队伍管理体制、行业自律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检查组将于6日至10日分赴哈尔滨、大庆、黑河、绥化等市进行检查。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