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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黑中介四种伎俩 详解“黑中介”敛财黑招
2005-06-05 05:33:0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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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5日电 假借招工之名向求职者收取风险抵押金,以假信息骗求职者财物……为维护进城务工者权益,日前,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人事、工商四部门联合开展了清理整顿此类“黑中介”专项行动。近日,记者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处处长姜喜贵,他就行动中发现的“黑中介”的几种骗人伎俩进行了详细介绍。

  联合行动取缔“黑中介”165户问:职业中介起着媒介作用,所以是求职者光顾的重点,一般多设在火车站、长途车站等人群聚集的地方,请问这次专项行动清理整顿的重点是什么?

  答:我省职业中介所有一种怪现象:正规职业介绍所少人光顾,“黑中介”却门庭若市。

  所以,此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是打击一批以职业介绍为幌子的犯罪分子,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职业介绍组织。同时清理一批以职业介绍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未成年人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黑中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存在商业欺诈等行为的“问题中介”。

  问:本次行动为期两个月左右,能介绍一下最终整顿的结果吗?

  答:检查各类职业介绍和用人单位584户,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98件,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165户,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30个,初步遏制了非法职业介绍行为。其中,针对我省大中城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比较混乱的现象,我们几个部门又对哈市火车站周边地区、抚顺街劳动力市场密集区、省属职业介绍机构和人才市场进行了重点清理整顿,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人才市场39户,依法取缔非法中介机构5户,整顿职业介绍机构25户。

  揭出“黑中介”骗人四大伎俩

  问:在对职业介绍市场进行的两个多月的检查中发现了哪些问题?

  答:近几年,劳动力市场出现供求两旺的情况:广大农民工进城求职务工、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找工作、本土一些人员等待再就业者多,而企业用工需求也有较大增长。看到这种情况,一些不法分子趁此机会,以职业介绍为名,坑骗求职者钱财的情况十分严重。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往往是“黑中介”的集中地,“黑中介”利用刚来我省的外来工不熟悉情况,以双簧形式、多收少退、把外来工送进黑厂等手段骗取他们的血汗钱。有些外来工被拉到黑工厂,工人变成“包身工”,被迫工作十几个小时,工资还被克扣,甚至领不到工资。此外,“黑中介”还滋长了大量黑势力和犯罪行为。有一些犯罪分子通过假招工,然后抢劫、杀害、强奸外来打工人员。此外,有的职介所打着培养电脑人才的名义,实际上培养水平不高,结果为盗版者提供了劳力。

  问:能不能就检查中遇到的“黑中介”的一些坑骗手段进行详细的剖析,以防求职者误入陷阱?

  答:就业种类增多、求职人员的多样性,使得“黑中介”骗人手法也不断翻新,我就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近年来新出现的骗人伎俩进行一下介绍。

  合法机构少滋生黑中介

  问:我省劳动监察部门几乎每天都在清查劳动力市场,但许多市民反映,“黑中介”屡清不止,这是为什么呢?

  答:我们在进行专项整顿行动中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黑中介”流动性极强,取缔困难。

  我觉得有这样两个原因:首先是许多没有任何手续的“黑中介”都是租一个小门市房,一张桌子、一部电话,就开展非法职业中介活动。而且经常同执法部门搞“游击战”,今天在这里把它取缔了,明天它又在别的地方继续行骗。

  其次是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管理作用发挥不明显。以本次国家四个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为例,国家要求多部门联合执法,但许多地市的相关部门并没有给予充分的支持配合,只是配合发了文件,其余一概不予过问,形成了劳动保障部门孤军作战的不利格局。

  问:你谈到我省职业介绍市场的怪现象,那就是“黑中介”生意兴隆,请问是什么原因助长了“黑中介”的存在?

  答:我省合法职业介绍机构先天不足,难以适应市场需求,我觉得是首要原因。以哈尔滨市为例,每年进城求职农民工达100余万人,而经劳动保障部门正式批准的职业介绍机构只有50余家,且规模普遍很小,根本无法适应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需要。

  另外,受人员编制和经费的制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步履维艰。还以哈市为例,大部分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大约200余户)集中在南岗区和道里区,而两个区在编的专职监察员只有5人,根本无法适应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需求,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无法实施。

  问:经过一段时间的清理检查,作为管理部门将如何改变我省职业介绍市场的状况,以保证求职者的利益?

  答:一是鼓励发展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派遣组织,严格简化准入手续、降低准入门槛,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发照,并对其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坚决取缔“黑中介”。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建立劳动保障、公安、工商、人事、农委、民政、工会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形成联合办案、快速处理的工作机制。

  三是扩大公共职介机构规模,强化服务职能。由政府投资扩大职业介绍机构规模,为广大求职者特别是农民工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在大中城市火车站等繁华地段设立义务宣传服务站,配备义务宣传员,由区级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和管理,为广大进城农民工提供免费咨询和引导,鼓励求职农民到正规职业介绍机构寻求就业机会。

  伎俩一:坑骗钱财

  一家以职业介绍为主要服务的人力资源公司,在为求职者提供持续半年的职业介绍服务之前,往往要求职者先交纳35元的报名费,然后再交100元的服务费。之所以一次收取这么多的费用,公司的解释是将信息费、推荐就业服务费以及成功就业费都包含在内了。但没找到工作,对方却不退费。

  解读:乍看,似乎所有收费项目都“合情合理”,在职业中介收费标准中,职业介绍费和成功介绍费其实是两种不同的收费项目,不能把成功介绍费预先转加到求职者身上,同时这些收费标准也不完全是依据物价部门颁布的收费标准进行设定,有一定的欺骗性。除此之外,收取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也往往是“黑中介”骗财的惯用手段。

  伎俩二:高薪诱惑

  “××单位招办公室文员,月薪1400元,要求中专文凭、会使用电脑。”这些虚假招聘信息从表面上看,招聘企业的名称、招聘岗位、工作要求都写得清清楚楚,而且还承诺月薪能有多少,并没有虚假的成分,但求职者要获得这条信息,就得先向中介交纳一定的服务费。

  解读:看到有如此优厚工作条件的企业,想着今后每月能赚上千元,眼前用于中介费的投资确实不算多。于是求职者把身边仅有的钱财都统统掏了出来,结果却是,招聘的企业都是子虚乌有。虽然这一招数并不鲜见,但“黑中介”却屡试不爽。提醒求职者在得到一些“工作轻松、工资又高”的招聘信息时,不要轻易被迷惑而应冷静地分析和对待。

  伎俩三:企业和职介串通

  求职者交纳了费用后,就领到了一张由职业介绍所出具的介绍信,到保安服务公司应聘。保安服务公司人员看完介绍信后,给了一份保安员登记表和一份政审表,宣布其第二天就可上岗。职介中心1个小时就为求职者赢得一次就业的机会,哪知求职者上班3天即被公司辞退。

  解读:为了吸引求职者,一些非法职介与某些用人单位暗中联系,以企业名义招收大量员工,经过简单面试后求职者轻易就被录用了。可求职者在一段很短时间内,会马上被企业以各种名义辞退。求职者不但没有得到报酬,连交的中介手续费也被中介和企业分赃,提醒求职者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权益。

  伎俩四:调虎离山逃避责任

  在路边等处经常可见一些“黑中介”打出的广告,受聘者在交了介绍费后被通知去某公司上班,但就是找不着上班的地方,而实际上那个单位根本就不存在。回头再去找黑中介,发现中介已是人去楼空。

  解读:一些零散黑中介利用求职者多为外地人,就随便编造用工单位和地址,等对方再回来找时,他们已经跑了,但如果被对方碰见,就用恐吓手段等威胁求职者。所以提醒务工者,在中介机构找工作时,一定要应注意职业介绍机构是否有《职业介绍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4个证件;登记收费要求对方出具正规发票。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