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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的惩罚”与“优柔的代价”
2005-06-07 15:50:4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陈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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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7日电 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惠鸿违章建筑案”终于尘埃落定。在有关领导的过问下,双方达成互谅,目前违章建起的部分正在拆除。

  11年的纷争划上句号。不过,并不意味着皆大欢喜。不论企业还是政府,都不是最后赢家。围绕着这起纠纷,有许多值得反思的地方。

  谁破坏了规则,损害了公众利益,就要遭受相应的惩罚。“惠鸿购物广场”建在哈尔滨百年老街上,规划部门对这里的施工建设有着统一的规划,企业对此并非不知,却明知故犯,并在有关部门屡次劝止的情况下一意孤行,最终把违章建筑建成,结果陷入了无休止的纷争,企业的公众形象也大为受损。

  当前总有一些企业和经营者,对规则缺乏起码的敬畏,为谋取一己之利,不惜偷机取巧,也许能得逞一时,但最终却难逃“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的可悲下场。怨谁呢?还不是“打掉牙往自己肚里咽”?正像歌中唱的那样———这就是“冲动的惩罚”。

  在惠鸿案中,城市规划部门也深有感触。如一位副局长事后所言:“这件事也给了我们规划部门很大教训,就是一定要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中!”能有这种认识非常难得。“惠鸿违章建筑”风波持续了十几年,从最初的轻微违章到严重违章,官司从市中院打到省高院直至最高人民法院,可谓愈演愈烈。在这场拉锯战中,企业遭受了惨重损失不说,规划部门也耗费了大量人力与物力,付出了巨大的执法成本。据一位工作人员讲,十多年来他们被这件事弄得身心俱疲,去北京最高法院应诉还特意制作了违章建筑的模型……这就让我们想到,如果当初在发现违章行为后就断然采取强制措施,事态不再扩大,哪还有这么大的阻力?小疾未除,终成大患,代价实在太高了。在讲究执法艺术和执法成本的今天,真值得好好反思一下。

  值得一提的是,有时候正是执法部门的软弱,让企业萌生了违法违规的“冲动”。比如建一座楼,规划了七层,开发商却要建十层,在刚超高建设的时候,规划部门就该前去坚决阻止,如果不这么做,那么很可能就“生米作成了熟饭”,再处理起来难度可想而知了。拆?损失太大,如果违规单位是国有企业,就是在糟蹋国家的钱;不拆?也说不过去,执法部门不能无所作为。思前想后,很可能就会采取“折中”的办法:罚款,补足手续。长此以往,难免损害执法部门的威信,其它单位也会纷纷模仿,形成了恶性循环。

  旷日持久的“惠鸿违章建筑案”让违规者受到了“冲动的惩罚”,执法者也付出了“优柔的代价”。回头来看,不论是对企业、还是政府管理部门来说,这都是极其难忘的一课。只不过,学费实在是太昂贵了!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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