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6月11日电 近日,哈尔滨市正式出台了《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7月1日起,哈市将按全市社区20%的比例,在100个社区开展小额贷款信用社区试点,满足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凭信用社区提供的信用保证,不需提供反担保人就可以获得贷款。明年1月1日起,信用社区小额贷款担保将在全市推行。
启动试点后,对在社区、街道内或社区周边可以辐射的范围内,利用自家房屋、场地,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从事家庭手工业等国家规定的微利项目,或从事非正规就业等一些便民服务项目的下岗失业人员,只要能通过信用社区的审核,就能凭借社区提供的信用证明,在没有反担保人的情况下获得小额贷款。
下岗失业人员申请人在申请小额贷款信用担保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再就业优惠证》、经营许可证(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经营场地证明或租用场地合同(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摊位协议)等资料。
提供信用担保后,信用社区还将对贷款人进行按月考核、监督,并建立贷款人信用记录。信用状况良好的,将成为优先扶持对象;对有不良信用的贷款人,将在其《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上记录,并作为其能否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免费再就业培训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的依据。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