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副省长刘海生在 “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上答记者问
2005-06-12 14:52:19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6月12日电(记者 印蕾) 今天,副省长刘海生在“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就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等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龙江”这一主题,今年以来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怎样成效?

  刘海生: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没有安全生产,和谐社会就难以实现。今年以来,我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平安龙江”这一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深化整治,加强源头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初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记者:今年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如何?

  刘海生:今年以来在全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相对稳定、趋向好转的良好态势,这是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分不开的,年初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张左己省长曾经指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能轻言“三句话”,“在形势的判断上,不能轻言明显好转;在工作评估上,不能轻言成绩很大;在责任的落实上,不能轻言普遍到位”。要求我们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形势要有清醒的判断。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即“形势趋于好转、问题依然严峻”。所说形势趋于好转主要体现在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有所减少。截止5月底,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尤期是煤矿安全,截止到5月20日,全省煤矿事故死亡84人,同比减少11人,下降11.6%。其中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4起,死亡39人,与去年同期5起75人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20%,死亡人数减少36人,下降48%。所说问题依然严重表现为重特大事故还时有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居高不下,煤矿零打碎敲事故频发,重大隐患仍然存在。因此,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存在的问题,正确分析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扎扎实实地做好艰苦细致的工作,在量变的积累中谋求质的飞跃,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记者: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年以来采取了哪些举措,重点解决了哪些重点、难点问题?

  刘海生: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渗透于每一个环节,是综合性的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首先必须拓宽视野,善于发现和掌握其规律和特点,既要全面安排,也必须突出重点;既要立足长远,也必须着眼当前;既要抓好共性问题,也必须解决好个性矛盾,必须在抓主要矛盾,在解决关键性问题上下功夫。针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年初以来我们把强化工作和解决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四个强化”,解决“四个问题”。第一,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解决好职责不明、工作不实的问题。第二,强化安全专项治理,解决好政令不畅、执法不严的问题。第三,强化安全监管体系,解决好力量薄弱、断层漏管的问题。第四,强化安全基础设施,解决好投入不足、水平不高的问题。通过不懈的努力,强化了责任制,推进了工作落实;加大了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和行政处罚力度,树立起执法权威;理顺了体制,强化了县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队伍;加大了安全投入,提高了科技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加强了以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防爆器材和建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的安全责任意识,各级政府真正做到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摆上重要位置,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并真正落实到了行动上,体现在效果上。

  记者:通过处理七台河“3.14”事故,看到了省委、省政府在加大责任追究,加大对小煤矿“黑心”矿主背后保护伞以及腐败行为的惩戒力度上的决心,近期我省还有什么新的举措和做法?

  省领导:目前,全省安全事故频发,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责任不落实,责任追究力度弱。对发生的事故,在责任追究上,只对肇事企业实施最低限度的经济处罚,对企业法人实施最低程度的行政和刑事追究,甚至给予撤职等象征性追究,使之在短时间内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企业主不怕处罚、不怕追究、不怕责任;同时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行政追究明显过轻,失之以软、失之以宽,不影响进步和提升,换岗位继续做官,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这是造成敢于违法违章的根本原因。这种表皮的、象征性的责任追究状况,已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已经痛下决心,从根本上扭转惩治不力的被动局面。前不久,省政府和龙煤集团分别制定了《黑龙江省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关于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规定》。3月24日,左己省长主持政府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对“3.14”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目前对事故责任人已处理到位,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3.14事故责任人及充当幕后保护伞的有关人员的严惩,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的态度和决心。4月19日,为了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黑办电[2005]16号),其中一条,建立煤矿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凡是举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参与或充当保护伞为亲友经营小煤矿提供便利条件谋取私利问题,一经查实,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5—10万元重奖。 目前由省监察厅、省安全监管局、煤矿监察局等部门正在对各产煤市地,专项检查领导干部充当小煤矿保护伞问题。

  记者:煤矿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我省采取了哪些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省领导:煤矿安全生产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必须高度警觉,时刻不能松懈。5月31日,省政府在鹤岗召开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从五个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第一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非法生产,彻底解决关不掉、停不住的问题。各地、各部门通过集中清查,集中会战,抓好关停,严肃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第二立足治本,全面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和管理工作。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教育,筑牢“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是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努力提高职工素质;三是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四是抓好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现场管理;五是借鉴先进经验,加快小煤矿管理体制创新步伐。第三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责任制落实。一是为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省政府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产煤市地也相应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从解决直接问题和相关问题入手,标本兼治,从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起,抓好当前,立足长远,全面落实长效机制。二是强化县区煤矿安全生产的领导。三是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责任。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理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明确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四是强化责任制,推进工作落实。通过这些措施必将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