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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科技合作10年7大特点
2005-06-16 13:55:2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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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6月16日电 在此次高层论坛上,作为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协会副会长的孙万湖,凭借多年对俄工作经验,总结了10多年对俄科技合作的特点:

  -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开展

  务实和追求经济效益成为双方最大的共识和共同努力的目标。双方政府有关部门、科研生产单位和科技人员越加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的价格趋向合理,双方科技人员的交往也越加符合国际惯例,平等互利和双赢的观念也越来越强,进一步推动了中俄科技合作并使合作逐渐规范起来。

  -合作有很强的互补性

  俄罗斯基础研究水平较高,拥有一批待产业化、商品化的科研成果、专利和技术诀窍,但缺少科研成果转化的资金和产业化的环境和机制。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正是由于优势互补,中俄双方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技术和人才的交流,达到了共同发展和双赢的目的。

  -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商品化发展

  建了一批科技园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如烟台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浙江巨化中俄科技园和黑龙江中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中心。目前中俄科技园已经开始运营。中俄两国政府都积极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进入技经结合、技贸结合阶段

  现在的中俄科技合作已进入到中俄合作双方有较明确的目标、将合作的重点引向高新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商品化和国际化领域的合作,即实实在在地开展技经结合、技贸结合的合作。

  -技术创新领域合作渐成重点

  为了推动中俄双方在技术创新领域的合作,2000年,中国科技部专门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中设立了“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专项基金”,资助中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引进俄科技合作项目进行消化吸收,这项措施已取得了可喜成果。根据中俄于2001年11月签订的创新领域的谅解备忘录,2001年双方成立了局级创新工作组。这将有力地提高科技合作在加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经济领域合作的作用。今后双方合作的重点是进行具有较大创新意义的科研开发项目的合作。

  -政府间科技合作发挥主渠道作用

  一年一度的科技联委会例会使中俄双方能从政府层面研究、分析中俄科技合作现状和合作中产生的问题,探讨有关推动双边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确定新的合作领域和机制。

  -民间合作大有可为

  几年来省、市、自治区领导纷纷率团访俄,为引进技术和人才,为扩大双边经贸、科技合作寻找合作伙伴,开辟合作领域,从而促进了企业之间、科研院所和大学之间以及行业协会、民间社团之间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为中俄政府之间主渠道合作注入了活力。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