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桦南县一信用合作社副主任违法放贷近百万 被判刑2年
2005-06-22 06:39:2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孙庆才 孙亚杰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哈尔滨6月22日电 因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的钟子坤,近日,被桦南县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钟子坤在任黑龙江省桦南县孟家岗农村信用合作社八虎力分社副主任期间,其朋友汤原县某砖厂个体业主隋某因生产资金紧张,便找到钟子坤帮助贷款。钟明知隋某系外地人员,不符合贷款条件,便以当地村民名义违法给隋某办理了贷款手续。在2003年2月至5月期间,钟违法给隋某发放贷款10次,贷款金额共计人民币84.7万元。贷款后,隋某仅归还贷款1.2万元便逃跑,致使其余贷款无法收回。

  钟子坤的妻妹王某在大连做服装生意,因缺少资金找到钟子坤借款。钟子坤利用职务之便把回收的3万元贷款借给妻妹王某。在法庭审理期间,钟将此款归还。

  桦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子坤身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金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发放贷款的规定,以假身份证、假贷款户名多次将大额贷款发放给户籍地、居住地均不属于发放贷款范围内的隋某,致使金融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发放贷款罪。钟子坤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资金借贷给他人使用,构成挪用资金罪。法院视其认罪态度较好,挪用资金已全部退还,平素无劣迹,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