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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规定灵活就业者将获就业补贴
2005-06-22 14:37:3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高雷 董妮娅 董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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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6月22日电 哈尔滨市灵活就业人员将享受就业补贴:“4050”人员按照上年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30%给予补贴,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其上年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15%给予补贴。这是记者日前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据介绍,灵活就业包括:为社会管理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为城镇居民开展的家政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为用人单位或居民家庭提供的劳务服务;为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帮工,自雇型就业;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组织从事种植、养殖业等;其他无法建立或暂无条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形式。

  据了解,申领就业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须持《再就业优惠证》、《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备案表》、《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申领就业补贴登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将与灵活就业人员签订为期1年的《灵活就业协议》。劳动部门将把灵活就业补贴划拨到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存折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凭存折领取就业补贴。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协议期满后转为失业的,须持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新闻链接

  灵活就业人员:

  是指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社会其他劳动者个人或群体为社会、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劳务并获取相应劳动报酬,且无法建立或暂无条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