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6月23日电 昨天,记者从哈尔滨市召开的2005年中考考务会议上了解到,在今年中考中,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情节严重的,一年至两年内不准报考,违反规定的招生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将被撤消工作职务或给予行政处分。
据了解,今年哈市参加中考的考生68297人,考试将于6月25日-27日举行。
为严肃考风考纪,给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的考试环境,今年,哈市招考办对假报年龄、学历、民族或采取其它手段骗取报考、录取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有抄袭、换卷、替考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年至两年内不准报考。对在政策性加分或其它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纵容或伙同他人舞弊的,涂改考生志愿、试卷、考试分数及有关材料的,违反招生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招生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将撤消其工作职务,或给予行政处分。对盗窃或泄露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的,扰乱考场、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安全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妨碍招生工作的人员,由司法机关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哈市招考部门还要求,每科考前30分钟,各考点要以抽签形式确定各考场监考人员。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如因偶发事件耽误考试,时间超过30分钟,经主考批准可参加考试,但不延长时间。当时难以判断误考原因,可准其考试,查明原因后再决定试卷是否有效。在考试进行中,考生上厕所,必须要有两名流动监考人员陪同,并要登记考生姓名和离开考场时间。
今年,哈尔滨市教育局还与各区、市(地)教育局签订了中考试题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责任书,并与哈市7000名考务人员分别签订了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