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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四百户断水三个月 收缴费用矛盾是直接原因
2005-06-24 13:42:2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倪文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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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4日电 近段时间,家住哈尔滨道外区长兴街54号长兴小区的许多居民多次来电话、来信反映,小区四百户居民断水已有3个多月。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据居民代表王瑞涛讲,停水的直接原因是居民未及时交物业费,没钱买电,水泵“停摆”。居民未交物业费事出有因,2000年居民进户时,开发商收取的居民电子门、防盗门、铝合金阳台窗户和二次加压等费用,每户平均交3000多元的费用。之后,居民投诉到物价部门,物价部门经核实,开发商的确多收了居民进户费,并责令开发商退还居民,但至今未退还。进户后,开发商委托省长兴物业公司管理该小区,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0.3元。根据相关规定,物业费中含二次加压费,可从居民进户到2003年,在收取物业费的基础上,物业一直另外单独收取二次加压费。加之物业服务不到位等诸多因素,故小区多数居民未交物业费。居民们认为,开发商多收的费用和另外收取的二次加压费应冲抵物业费,而不应停止供水。

  据长兴物业公司韩经理介绍,从小区进户至今,只有10%的居民全额交了物业费。而物业维修、养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清刷水箱和清淘化粪池等各项服务,几年来,他们已垫付了10多万元。2004年,在无力垫付各项费用的前提下,自动供水装置,二次加压的变频泵“停摆”过五六次,每次有月余的时间。这次又因交不上电费,从3月8日断水至今,这次只能居民交费后,恢复供水。至于开发商多收的费用,由于开发商和物业不是一家,不能把这笔欠费算到物业头上。

  据道外区大兴街道办事处刘元志书记介绍,小区停水后,办事处领导和居民代表曾3次到市房产住宅局物业处,2次到市供排水集团,协调此事。近日,街道办一直未停止与物业协商此问题,物业韩经理答应,在小区内收齐居民物业费后,他们交了电费,清刷水箱,即可恢复给居民供水。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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