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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6月27日电 (李进胜 记者雷蕾)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大了对“问题”摩托车的整治力度,先后两次全市大规模的清查中共取缔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619件,滞留摩托车780台,罚款89950元。
据交警介绍,目前摩托车主要有6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是无论任何场合、任何路段都敢闯红灯;二是违反机动车分道行驶规定,经常闯入快车道;三是越双十线逆行;四是超员,两轮摩托车只能乘坐一位乘客,可有的时候两位乘客司机也让其乘坐;五是不带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六是无牌无证驾驶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半以上。
哈尔滨市大多数的摩托车都被用作拉客捎脚,而摩托车拉客捎脚是被国家明令禁止的。那么,究竟什么人在乘坐“摩的”呢?据交警部门调查统计,乘坐“摩的”的人群大致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图省钱的人;李女士为了急着参加宴会,选择坐“摩的”去。按她的话说:“首先我很着急,如果乘出租车应该需要16元钱,可我坐摩托车只花了8元钱。”二是图方便的人;很多家住单行道附近或者离公交站台很远的居民喜欢乘坐“摩的”。三是急着上下班的人;四是接孩子上下学的人;五是路途较短的人。
据交警部门的一项统计,2003年12月21日至2004年12月20日的一年间,全市涉及摩托车肇事的案件达到147起,导致54人死亡,172人重伤,造成直接积极损失达410143元,而在这些事故中,摩托车与摩托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频率最高,共有34起,占23.13%,共致10人死亡;与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有25起,占17.01%,共致8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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