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30日电(李进胜 记者雷蕾) 近日,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的王先生遭遇了骑“助力车”的“尴尬”。
王先生今年6月份买了一辆“助力车”,平时上下班骑着它很方便,花费也不大,王先生非常欣慰。6月中旬,王先生骑着“助力车”不慎与一辆轿车相刮。经过交警部门的现场勘察和调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让王先生大吃一惊:由于王先生驾驶的助力车属于轻便摩托车范畴,而且他属于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为此,王先生赔偿了对方修车费、误工费等共计3000余元。王先生非常纳闷:买车时销售商明明说这样的“助力车”不用起牌照,比照非机动车管理,而且驾驶人也不用考取任何驾照,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
原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284-1998)及有关规定,汽油助力车是指装有汽油机,汽缸工作容积不大于30ml,具有两个轮,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净重不大于40公斤,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而轻便摩托车是指设计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小于50公里/小时,汽缸工作容积大于30ml小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的机动车。因此,凡是达到轻便摩托车标准的车,虽然厂家在车上也注明是“助力车”,但却属于轻便摩托车范畴。而王先生买的正是这样一台轻便摩托车。
据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因此驾驶这一类摩托车必须持有对应车型或更高级别车型的驾照,车辆也必须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牌照,否则属于无证驾驶无牌照车辆。
交警部门提醒将要购买助力车一族,在选购前要知道国家标准对助力车的规定,切末因一时的选择失误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