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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离婚时共有私产房如何分
2005-07-05 10:22:3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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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问:我与丈夫打算离婚,都想要共有的私产房,请问,法律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

  律师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允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第一项比较符合你们的情况,但是竞价取得的一方必须有给付另一方金钱的能力。因此,建议你们进行协商,如能达成协议,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如果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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