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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规定 投诉两年内仍没有解决的环境问题要限时办结
2005-07-13 14:06:35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于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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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7月13日电 记者12日从哈尔滨环保局获悉,即日起,哈市政府还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集中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力争使市和区、县(市)重点环境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提高到90%以上。

  《方案》要求,凡对群众投诉后两年内仍没有解决的环境问题,一律转交当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百姓反映强烈的扰民噪声,尤其是在学校和居民区周边产生的噪音污染,要采取限制或调整作业时间、安装噪声污染治理设施等强制性措施进行控制。

  据悉,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11月上旬结束。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