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5日电 武某私自制造二支发射铅弹丸火药枪及铅弹50克,一直隐匿在家中,今年年初因携带该枪寻衅滋事被拘捕。近日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
海林市武某酒后携带二支自制火药枪到邻居田某家问:“在你家放一枪行吗?”遭到拒绝,武某在田家放了一枪离去。接着拎着火药枪又到邻居侯某家,要在侯家放枪,侯某的表兄于某不同意,武某便用枪指着于某的肩部、头部,要打于某,于某反抗,在厮打过程中,武某所持枪支走火,但未造成伤害。武某被警方抓获。经牡丹江市公安局鉴定:二支火药枪在有效的射程内,均对人体有杀伤力。
海林市人民法院审理该案认为,武某犯私藏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刑罚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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