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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廉租房门槛降1米 人均7平米以下开始申报核定
2005-07-16 05:17:3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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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7月16日电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哈尔滨市对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困难户实施的廉租房政策,目前已基本上落实完毕。近日,哈尔滨市开始对全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平方米以下的廉租户进行申报核定,建立廉租户的档案。哈尔滨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上、7平方米以下的低保户,有望在明年住上廉租房或拿到租金补贴。

  据了解,哈尔滨市实施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是哈尔滨市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制度自2003年5月21日实施,计划在2005年底,使市区内现有最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低保户全部享受到廉租房政策。目前,根据2003年的申报核定,哈尔滨市人均住房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1127户低保户中,已有747户得到了实物配租或拿到了租金补贴,剩下的380户也将在近日享受到廉租房政策。

  据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有关人士介绍,为进一步改善全市低保家庭的住房条件,扩大廉租住房的覆盖面,哈尔滨市房改办在解决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廉租户住房的同时,于近日开始对全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平方米以下的低保户进行摸底调查和申报核定,建立廉租户的档案,预计在明年年初开始落实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低保户实施廉租住房政策。

  规定如实申报,社区对低保户的申报材料初审后,对初步符合条件的廉租户在社区内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廉租户的有关情况和申报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廉租户的核定建档工作,对各社区上报的廉租户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组织有关人员实地踏查,并将通过初审的廉租户名单在办事处张榜公示,公示后合格的廉租户填写《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经哈尔滨市房改办检查认定后,由各区组织建立廉租户档案和计算机档案。

  据悉,整个建档工作计划用3个月的时间完成。目前,有关组织动员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将进入申报和核定建档阶段。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