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6日电 7月14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关于围绕“三重一大”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此举标志着我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反腐倡廉工作将深入推进。
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纲要》)颁布后,省委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省委提出,要把落实《实施纲要》作为反腐倡廉工作重中之重,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力争走在全国前面。省纪委成立了专门机构,与省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实施纲要》通知,深入省直有关部门和部分市(地)调查研究,以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为重点,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各项制度。还组织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和《关于围绕“三重一大”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
省委常委会认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各牵头单位党组(党委)要抓好所承担任务的落实。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敢抓敢管,切实把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任务落到实处。要以“田、韩”案件以及近年我省发生的腐败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为保证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省委决定成立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省纪委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了牵头和协办单位的责任。同时,也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中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内部厅室,并建立督察、考核和奖惩机制,实行目标管理。
省委将于近期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和《关于围绕“三重一大”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