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7月19日电 各学校组织春、秋游、夏令营等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中小学校要严禁社会车辆进入校园……日前,我省教育部门出台八项政策,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
据了解,黑龙江省要求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和每月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以及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严禁发生副食品采购没有卫生部门检疫证明、食堂没有消毒用品、炊事人员无健康证上岗、学生食物中毒等现象;学校校园场地不得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责任编辑:刘华